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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 关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2-02-25 11:30  

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律师事务所参与行政(民事)应诉和行政复议等日常工作,我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有关法律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郑州市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遵守宪法,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严守保密、廉政等机关工作规定;

(三)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承担行政(民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团队和能力;

(五)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经历及经验;

(六)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5万元。

三、法律服务内容

(一)承担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根据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二)协助办理行政(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风险点处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接受委派代理以管委会为应诉责任单位的行政(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提供专项法律培训服务;

(五)参与处理我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或其他重大争议;

(六)参与我委重大事项研究,根据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七)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其他事项。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申请。符合条件且愿意承担我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初审。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三)终审。根据初审结果,报领导讨论研究后,确定律师事务所名单并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五、申请材料和申请时间

(一)申请材料包括:

1.工作设想(含费用报价);

2.负责人及拟组建的律师团队人员基本情况;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能证明律师事务所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其中工作设想内容不超过2000字;

2.所有申请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时间:

请于37日前(以寄出日为准)将申请材料邮寄至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777-20 联系电话:682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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